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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华罗庚中学治理有偿家教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05-14 作者:本站 浏览量:4266次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打造一支具有超强人格魅力、高尚道德情操和强烈责任心的教师队伍,按照教育2009年5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我校将治理有偿家教工作作为2009年下半年师德建设的重要工作。

学校领导、教职工充分认识开展这一活动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到有偿家教是违背职业操守行为,有损教育、教师的社会形象,学校领导和全体教职工积极参与,主动查纠,确保这一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为了更好地将治理工作有计划地与教育法规培训、师德教育培训和业务培训相结合,保证治理工作的实效性,我校成立了治理有偿家教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为潘溪民,副组长为林静、姚锁生、陈玉中、沈旺盛、柏文罗,成员为的各处室的负责人。我校还将聘请学生家长、退休教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有关人士担任有偿家教义务监督员,发挥好社会监督作用。开通了有偿家教举报电话82821006,82884102,并在学校的醒目位置和网站等公布举报电话。

一、学习宣传

在暑假学习周动员大会上,潘溪民校长将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市委书记方国强同志在今年暑假干部培训班上的重要讲话《弘扬华罗庚精神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林静副书记将带领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工作的意见》。姚锁生副校长将为教师做学习《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的辅导讲座;教师发展处和学生发展处将组织开展学习《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的通知》;

我校还将重点组织教师学习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使之成为教师的行为准则。要组织教师收看《师德模范先进事迹》专题片,充分发挥师德模范的感召、示范和引领作用。还将认真组织教师学习校本课程《走近华罗庚》,开展学习华老,自强不息,甘为人梯,奉献在华中的活动。我们要求教师严格遵守教育局八不准规定,拒绝有偿家教,严禁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严禁做有损学校声誉的事。要求班主任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学生,严禁戴着有色眼镜看待学生。对于可能出现的极少数害群之马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开学前与教师签订师德承诺书。

二、自查自纠阶段

学校对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学校利用集训的大好时机,要求教师是对照文件规定,检查自己有无有偿家教和其他有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凡过去从事过有偿家教,尤其是擅自组织大批学生进行补课的教师,应以书面形式如实向学校汇报。对能够如实向学校汇报有偿家教情况,未造成大的社会影响并能及时积极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的,可不予追究责任。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找出根源,着力整改,通过整改增强群众对治理工作的满意度,提高预知防范水平。

三、违纪处理

对从事有偿家教的在编在职教师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处理;

第一条 经查实情节较轻的,清退违规所得,在全校通报批评,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二条 经查实情节较重的,除执行第一条规定外,报教育局给与调离我校并实行降一级职称聘任;

第三条 经查实情节特别严重,在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予以辞退;

第四条 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经查实的,先免去行政职务,然后对照上述条款给予从重从严处理。

江苏省华罗庚中学治理有偿家教工作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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