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高考志愿填报工作及有关政策
一、关于填报高考志愿工作
1.填报志愿的批次安排
今年我省将在通知考生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公布符合各阶段填报志愿要求的各分数段考生人数、各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仅限第一阶段填报批次)和填报志愿资格线后,分两个阶段填报高考志愿。
第一阶段填报志愿工作于
第二阶段填报志愿工作于
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及人数。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通过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http://www.jseea.cn或http://gkzy.jseea.cn)网上填报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含艺术类传统志愿)和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并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负责,不需要现场签字确认志愿信息。
2.填报第一阶段高考志愿的资格线
为加强对高考志愿填报工作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省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同时考虑到有关艰苦行业或专业、有关院校在省控线上生源不足可能降分录取等因素,确定我省第一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
达到我省第一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的考生,应根据本人高考成绩和省招委会划定的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等情况,正确把握高校及专业对考生选考科目等级和体检等方面的要求,结合本人报考意向和家庭经济状况等情况,慎重填好各批次高考志愿,考生填报高考志愿的有关要求已在今年的《江苏招生考试》(招生计划专刊)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
二、关于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文科类、理科类录取时间:提前录取本科院校,
体育类、艺术类录取时间: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
三、关于招生录取政策微调情况
2015年我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录取政策基本稳定,与2014年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
(一)关于招生类型
新增了省属11所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重点高校面向农村贫困学生的招生计划,在去年实施地方专项计划的基础上,新增高校专项计划。
(二)关于志愿填报
专门设立了“自主招生、试点学院、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填报栏,供获得上述招生类型填报志愿资格的考生,以及报考上海纽约大学、南方科技大学的考生填报相关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7—29日。考生若同时获得同一所院校两种以上类型资格或者同一类型获得两所以上院校资格的,只能选择一种填报。
对填报以上招生类型志愿的考生,如果达到规定的条件,在本科第一批批量投档前,我院将先行向其报考院校投档,由院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对于不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院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退档,以便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参加本科批次平行志愿的投档。
(三)关于照顾政策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教学〔2014〕17号)规定,经商省有关部门,并报经省政府批准,从2015年起,我省照顾政策调整如下:
1.取消两项加分项目。一是取消了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考生的加分项目;二是取消了外语选考非英语语种、本科平行院校志愿A院校的第一专业报考非英语语种外语专业的考生的照顾投档政策。
2.增加一项优先录取项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9号)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3〕133号)规定,增加“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
(四)关于特殊类型招生
一是体育类专业招生。调整体育类考生投档规则,由原来的“分男、女生,分开划线,分别投档”,调整为:“男、女生统一划线,统一投档”。
二是注册入学。2015年普高注册入学实行按专业注册录取。由原来考生 “可同时申请两所院校、每校各6个专业”,调整为“可同时申请6个‘院校+专业’志愿”,其他办法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