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本课程开发的理论思考
廖哲勋
摘要:校本课程开发活动是以学校为基地而展开的由课程设计、课程试验、课程评价、课程管理等重大活动组成的一种系统工程。校本课程开发须坚持规范性,注意灵活性,强调创新性。为了解决校本课程开发中的矛盾,可采取必要的对策,即:有组织地开展课题研究式的校本课程试验;制定并执行相关的政策、法规;成立一种支持和监督课程开发的中介机构。
校本课程最先出现于英美等国,已有20多年的历史了。“校本课程”虽是一个外来语,但在20世纪90年代的中国,许多中小学对活动课程的开发实际上就是校本课程开发的前奏。随着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展开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政策的贯彻,我国中小学面临着正式开发校本课程的任务。于是“校本课程”这一术语便由此而逐渐流行于我国教育领域。校本课程在我国的提出与之在英美等国的出现相比较,虽有一些相似的原因,但也有明显不同的历史背景和具体缘由。所以,我们探讨这个概念的内涵时,须充分反映我国校本课程的特点。
一、校本课程的涵义和特点
(一)校本课程的涵义
按照现代课程分类理论[1]来考察,校本课程并不是一种课程类型,而是属于课程管理方面的一个范畴,是正在形成之中的同我国三级课程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基础教育新课程体系中一个组成部分,即中小学新课程计划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国的校本课程是在学校本土生成的,既能体现各校的办学宗旨、学生的特别需要和本校的资源优势,又与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紧密结合的一种具有多样性和可选择性的课程。这一界定试图反映校本课程的三种基本属性,即关联性、校本性和可选择性。
校本课程的关联性,是指课程计划中的校本课程与同一课程计划中的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之间具有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由于校本课程只是新课程计划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它虽有独特的育人功能,但决不能取代国家课程及地方课程特有的重要功能,因而它必然要同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密切联系,形成一个整体。其关联性有三方面的含义:第一,校本课程的总体目标与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各自的总体目标具有互补性;第二,校本课程的总课时与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的总课时具有整体性;第三,校本课程的育人功能对国家课程的育人功能具有辅助性。
校本课程的校本性,是指校本课程具有服务学校、依靠学校、植根于学校的特性。这是校本课程不同于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的根本特征。首先,校本课程以适应学校和学生的特别需要为主旨。一方面,校本课程的生成要以学校的办学宗旨为依据,要为学校办出特色而服务;另一方面,它又以本校学生身心发展的特别需要为依据,即为满足本校学生在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中未能得到满足的种种合理需要而设置。所以,校本课程不是对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的重复,而是对它们的有力补充。其次,校本课程须依靠学校而生成。校本课程开发的主要力量是以校长为首的本校教师。第三,校本课程深深植根于学校。它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空间是由师生对它的感情和智慧、本校的优良传统、校园文化资源以及经过师生加工处理了的网络信息资源有机构成的一片沃土。它在这片沃土上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它的根深深扎在这片沃土里。
校本课程的可选择性,是指校本课程的多样性具有满足学生自主选择课程的可能性。学生要想充分发展自己的个性,必然要求具有一定程度的自主选择课程的权利,作为育人蓝图和育人媒体的学校课程应适当满足学生的这一要求。然而,国家课程与地方课程只提供学生极有限的自主选择课程的权利;校本课程则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国家课程与地方课程在这一方面的不足。当一所学校的校本课程发展到比较成熟的阶段时,它能较充分地反映学生的种种特别需要,提供多种多样的课程门类,让学生自由选择。从小学到初中、再到高中,校本课程的可选择性是逐步增强、分层推进的。
(二)校本课程的特点
校本课程的特点主要指校本课程的结构、功能与国家课程的结构、功能之间的差异。这集中表现在:校本课程大都具有很强的实践性。换言之,校本课程大多属于实践性课程。它不以系统知识为基本内容,也不以读书、听讲为主要学习方式,而是围绕学生需要研讨和解决的问题来组织具有多样性、动态性的课程资源,引导学生在调查研究、讨论探究等活动中进行生动活泼的学习。
校本课程的特点主要决定于构成校本课程内在结构的三种基本成分(即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和学习活动方式)与构成国家课程的三种基本成分之间的差异。校本课程以贯彻学校的办学宗旨和促进学生认知、情感、行为的协调充分、各有特色的发展为主要目标,以综合性信息和直接经验为主要内容,以学生自主参与的实际操作、评论创作、调查研究、问题探究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为主要学习方式。由这样三种成分组成的校本课程具有四个突出的特征。其一是实践性。校本课程在促进学生的认知、情感、行为的充分发展的过程中,把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合作意识、创新意识和动手能力、交往能力、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发现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作为重点。所以,它强调学生应在活动中学,注重直接体验和经验积累,反对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轻能力的倾向。显然,实践性是校本课程最本质的特征。其二是探索性。成熟的校本课程都是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理念。凡有显著育人功能的各门校本课程大多是围绕一系列重要问题或挑战性任务而编排学习内容、安排学习活动的,学生便按照一系列课题或主题参加学习活动,在活动过程中收集书面材料和实际材料,进而通过自己的思考、操作以及与同伴的讨论去解决问题或提交作品。各个课题或主题的答案多为实际答案(即拿出各种作品),也有认识性答案。有些课题或主题有多个答案,只要学生言之有理、操作有据,就可获得优良的成绩。其三是综合性。各门校本课程的内容是围绕一个一个主题或课题而从多种学科和多种现实媒体中收集组织的。这种综合性内容不受学科知识体系的束缚,因而有助于多种知识的综合运用和多种能力的均衡发展。其四是以学生为主体。各门校本课程的构建都把学生的发展置于中心地位。首先,以学生的特别需要为出发点,注重学生潜能的开发和学生情感的提升。其次,各门校本课程内容的组织与学习活动的安排都给学生的主动参与留下一些空间,创造一些条件,让学生在老师指导下提出问题、收集材料、操作思考、作出结论或提交作品。
以上分析充分说明,校本课程大多属于实践性课程,它不属于学科类课程。
二、校本课程开发的质量要求
“校本课程开发”的涵义有狭义与广义之分。其狭义是指校本课程的开发,所开发出来的是与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相对应的校本课程。其广义是指校本的课程开发,“既包括校本课程的开发,也包括国家课程与地方课程的校本化实施。”[2]本文主要探讨校本课程的开发问题。
校本课程开发活动是以学校为基地而展开的由课程设计、课程试验、课程评价、课程管理等重大活动组成的一种系统工程。这种系统工程的突出特点是:专业性强(它必须符合课程论的基本要求);难度很大(因为许多人都没有干过此事);各有特色(因为各校情况有显著差异)。这三大特点要求校本课程的开发须坚持规范性、注意灵活性、强调创新性。所谓规范,就是守规矩、合法则。校本课程开发的规范性即要求课程开发者按照校本课程形成的法则和课程设计、试验、评价、管理的基本要求来进行课程开发活动。由于各校的情况有很大差别,因而各校校本课程的具体开发项目及其具体内容与具体活动方式均须因生、因师、因财、因物、因时、因地而灵活确定,这就是校本课程开发的灵活性。校本课程开发的创新活动大致可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前所未有”的创新,这是对未知领域有所发现的开拓性创新,是最高层次的创新;二是继承性创新,这是对已知领域有所突破的发展性创新;三是有新意的创新,这是高层创新的萌芽和前提。校本课程开发的规范性、灵活性、创新性是紧密联系、相互制约的。规范性和灵活性具有明显的相辅相成的关系。这两者是校本课程开发的最基本的质量要求,创新性则是较高层次的质量要求。
笔者按照学校行政和教师小组进行校本课程开发的进程,来阐述它的规范性、灵活性和创新性。
(一)学校行政的领导和管理
在校本课程的开发过程中,学校行政肩负着领导和管理的重任,主要任务有六个方面。
1.建立组织机构
规模较大的中小学须建立校本课程开发的组织网络。首先,成立校本课程开发领导小组,由校长、主管课程开发的副校长以及教科研中心、教导处、学生处(或政教处)、总务处的负责人组成。其主要任务是对校本课程的开发作出正确决策,予以全面部署,组织人力物力,协调各方关系。其次,成立校本课程开发指导组,由教科研中心的负责人和本校一些资深教师组成;必要时,可聘请课程专家参与。其主要任务是起草校本课程开发的总体方案,组织教师学习有关课程改革的重要文献和最新理论,帮助教师小组正确进行校本课程的设计,促进教师小组同校外专家的联系与合作,组织专题研讨与经验交流。第三,成立校本课程开发的教师小组,按照校本课程开发的一个个项目(或科目)而分别组建。其主要任务是学习课程改革的重要文献和最新理论,制定本科目的开发方案,编写《课程纲要》和《教学指导书》,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活页资料。这三级组织机构应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应通过建立和贯彻合理的规章制度来形成快速高效的运行机制。
2.分析学校现状
学校现状分析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深入调查各年级学生身心发展的特别需要,即他们在学习国家课程与地方课程时未能得到满足的合理需要。可发动教师通过问卷和访谈的方式分别对各年级学生及学生家长进行调查研究,作出初步结论。另一方面,调查和分析本校的资源优势,包括教师的综合素质和特殊才能、校园文化生活、图书资料、信息技术设备、活动场地、办学经费以及社区能提供的课程资源。通过这两方面的调查研究,要明确校本课程开发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从而初步确定本校要开发的主要科目。
3.制定开发方案
校本课程开发方案是学校开发校本课程的规划和指南。这一课程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校本课程开发的目的和依据。其目的是指学校在校本课程开发中所期望得到的主要结果,包括学生的发展、教师的发展和学校的发展等方面。其主要依据包括国家的政策依据、学校的办学理念、学生的特别需要和本校的资源条件。
第二,校本课程的总体目标。校本课程目标是一定学段的校本课程力图促进学生的认知、情感和行为充分而各有特色的发展所能达到的基本要求。它是人们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学校的办学宗旨、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校本课程的特点,对校本课程所要达到的育人结果作出的预见性反映。校本课程目标有总体目标与具体目标之分。总体目标是指导一所学校开发的整个校本课程在促进全体学生的认知、情感和行为的发展方面要达到的几项要求。不同学校的校本课程总目标可以有不同的侧重点,但基本精神是一致的。
第三,对教师申报课程开发的基本要求。(1)拟开发的科目,能反映一些学生的特别需要;(2)课程设计的构想,能体现校本课程的性质和特点;(3)教师小组具有课程开发的能力;(4)本校和社区拥有所需要的课程资源。
第四,课程设置的大致结构。校本课程的设置应具有比较合理的结构。合理的课程设置结构,是指所设不同类型的校本课程在彼此的数量与课时比例合理组合的基础上所形成的有机整体。校本课程的类型可按两种维度来划分。其一是按照课程内容的性质分类。校本课程的内容都由综合性信息和直接经验所组成,但不同门类的校本课程的内容有性质的区别,如侧重社会研究的、侧重人文科学的、侧重自然科学的、侧重体艺的、侧重外国语言的等等。其二是按照学生选择校本课程的自由度的大小分类,可分为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在小学,由于学生的知识、经验较少,选课能力较弱,所以着重开设限选课,较少开设任选课。到了初中,任选课的比重显著上升。至高中,任选课的比重往往高于限选课。需要着重指出的是,初写开发方案时只宜对校本课程设置的结构提出原则性的要求或框架式的设想;其实际的合理结构须经历一个从简单到复杂、从不完善到比较完善的开发过程才能形成。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大家在考虑校本课程设置结构的过程中,要注意校本课程各门类的内容和课时比重同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的合理组合。从校本课程设置的角度看,一要反映学生的特别需要,以弥补国家课程的不足之处。因此,校本课程设置的思路决不能照搬国家课程设置的思路。二是不要超越校本课程的开发范围与课时比例。校本课程的开发范围是指国家教育部颁发的《课程计划》所规定的那一部分课程以及国家课程中的“综合实践活动”部分。要合理分配各门校本课程的课时比例。各教师小组在设计和实施各门校本课程时,一般不得超过所规定的课时。
第五,学生选课指导。一方面,说明各门校本课程的主要目标、主要内容、主要特点、适用年级、教学时数及选课方法。另一方面,要求教师做好学生选课的指导工作。
4.开展校本师资培训
教师是校本课程开发的主体。只有开展以校为本、有的放矢、优质高效的师资培训,才可能真正发挥教师在校本课程开发中的主体作用。校本培训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
(1)强化课程意识,树立明确的教育观、课程观和教学观,能辨别和抵制校本课程开发中出现的一些不正确的观点和行为;(2)明确校本课程开发的重大意义,了解校本课程的涵义和特点;(3)领会校本课程设计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学会编写《校本课程纲要》和《校本课程的教学指导书》;(4)领会校本课程的学和教的特点,开展生动活泼、优质高效的教学活动。
校本培训要以教师自主阅读、讨论交流为基础,采取灵活多样、生动活泼的方式。也可请一些经常深入中小学的课程理论工作者来校作校本课程开发的具体指导,但不宜安排那种理论脱离实际和旁征博引式的“专家讲座”。
5.加强校本课程试验的管理
学校行政对校本课程试验的管理主要包括四方面的内容:(1)指导试验小组制定课程试验方案,编写校本课程的教学指导书(教师用书);(2)安排课程试验的教学时间,提供教室、活动场地、试验设备与试验经费;(3)检查试验进展情况,帮助试验小组解决试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4)部署课程试验的检测和总结。
6.组织课程评价
随着校本课程试验的展开,校本课程的评价就得提上议事日程。评价的客体主要是校本课程的开发方案以及各门校本课程纲要。这属于形成性评价,评价的目的是要找出《课程开发方案》和《课程纲要》存在的不科学、不合理、不切实际和不规范之处,及时予以修改。
《校本课程开发方案》和《课程纲要》的评价均以学校自评为主。学校应分别制定关于《校本课程开发方案》和《课程纲要》的评价方案,然后组织校内有关人员分别进行评价。校本课程开发方案的评价要点是:(1)开发方案的制定是否具有充分和可靠的依据?(2)校本课程的总体目标是否科学合理,是否符合本校学生的实际需要?(3)校本课程的设置是否具有比较合理的结构?
各门校本课程纲要的评价最好安排在各门课程试用一轮之后。评价要点是:(1)课程目标是否以促进学生的认知、情感和行为充分而各有特色的发展为主旨?(2)课程内容是否由综合性信息和直接经验有机组成?(3)课程内容的组织(如按主题或课题编排)是否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和年龄特征?(4)是否让学生在开放性的实际活动中自主地学习、体验和探索?
各校在进行校本课程试验阶段也须邀请课程专家对校本课程开发方案及有代表性的课程纲要予以论证和评审。实践证明,召开这样的论证、评审会很有必要,它对校本课程在各校的健康发展大有好处。
(二)教师小组的课程设计和课程试验
教师小组是校本课程开发的主体。他们肩负着学习课程理论、设计校本课程、进行课程试验等重大任务。能否认真学习和运用课程理论,是决定教师小组能否正确进行课程设计与课程试验的关键。理论学习应贯穿于他们的课程设计和课程试验的始终,课程设计和课程试验应是他们学习和运用课程理论的表现和结果。他们的课程开发通常采取下列工作程序。
1.研究学生的特别需要
学生的特别需要是指中小学生在国家课程、地方课程中没有得到充分满足的有关他们身心发展的那些合理需求。例如,一些学生对某一知识领域的浓厚兴趣,或对某些实践问题的特别关注以及对国家课程中某一学科内容的广度、深度不满足等等,都属于学生身心发展的特别需要。各教师小组须通过学生、学生家长和有关社会人士深入调查和研究学生的特别需要。调研时,不能只注意学生的眼前需要,更要重视学生成人成才的长远需要;也不能只考虑学生对某一学科的特别兴趣,更要关注学生对综合性学习的需要;此外,对学生家长和社会人士的要求也须采取分析的态度,只能择其正确意见而从之。
2.设计课程纲要
《课程纲要》是由教师小组设计的关于一门校本课程的基本标准。它是编写教学指导书、师生进行教学和有关方面进行教学评价的依据。《课程纲要》一般由“说明部分”和“本文部分”组成。“说明部分”主要说明这门课程的名称、开发的目的、课程类型(是限选课,还是任选课)、适用年级和教学时数。“本文部分”规定课程的具体目标、具体内容、学习方式和实施建议。
第一,确定课程目标。一门校本课程的具体目标,是指一定时间内学生通过一门校本课程的学习在认知、情感、行为的发展上应当和可能达到的基本要求。具体课程目标的确定,要反映学生对这一门校本课程的特别需要,要体现这一门课程特有的育人功能。具体课程目标的陈述,要符合课程论的规范化要求,用词要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3]有的学校在确定和陈述各门校本课程的具体目标时,有三点不足。其一是所定课程目标(指文字表述)既没有充分反映学生对这一门校本课程的特别需要,也没有充分体现这一门课程特有的育人功能,因而各门课程目标的表述几乎没有什么差别。其二,把对教师专业发展的要求作为课程目标的一个组成部分。这是不妥当的,因为课程目标实质上就是学生主动发展的目标,而不是教师发展的目标。其三是课程目标的陈述不够明确具体,缺乏可操作性,不利于课程内容的正确选择、学生学习方式的正确采取和课程实施的顺利进行。
第二,拟定课程内容的纲和目。这是一门课程内容的粗纲,是课程目标的具体体现。课程内容的“纲”,是指这门课程内容所包含的一系列主题或课题。这些主题或课题来源于儿童生活、社会生活和自然界。这些主题或课题的确定要以学生的愿望与兴趣、学生的认知特点、学生的知识经验以及学校和社区的课程资源为依据。课程内容的“目”,就是各个主题或课题所包含的要点。
第三,采取恰当的学习方式。“在活动中学”是校本课程中学生“学”的本质特征。这种“学”主要不是接受性的,基本上是发现式的。所以校本课程所要求的学习方式是学生自主的体验式和探究式学习活动,包括实际操作、评论创作、调查研究、科学探究和社会服务等方式。设计学习方式的主要依据是:(1)体现这门校本课程的目标和特点;(2)符合所属活动主题或课题的要求;(3)适合学生的年龄特征。
第四,提出课程实施的建议。其要点是:关于编写教学指导书的要求,关于学生学与教师教的基本原则和方法以及教学评价的建议等。
3.编写教学指导书
《指导书》由导言部分和本文部分组成。导言部分,简要阐述校本课程的特点、校本课程开发的目的、活动方案设计的方法、指导工作的要求和方式方法。要强调满足学生的特别需要,防止和反对按照学校领导人及教师的需要来进行“设计”。同时,要强调让学生在活动中进行学习的思路,防止和反对“学科化”。本文部分,根据《课程纲要》所列本课程的一个个主题或课题,设计一个个富有弹性的框架式学习活动方案。每一个框架式学习活动方案主要包括五项内容。(1)活动目标:对学生的认知、情感和行为发展的期望。(2)活动内容:根据活动目标的要求,确定具体的综合性信息和有关的直接经验。(3)学习方式:根据活动目标与活动内容的要求,确定在活动中进行体验和探究的具体学习方式。(4)教学过程,包括活动准备、活动导入、活动实施、总结评价四大步骤或四个阶段,以活动实施为主。在从活动导入到总结评价的学习活动过程中,要精心设计或师生共同安排六大活动要素,即情境、问题、信息、思考、操作、总结六要素,要使这六个活动要素有机结合起来。(5)实施建议:对学习活动的灵活组织、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充分发挥以及教师的恰当指导,提出参考性意见。
4.进行课程试验
校本课程试验的主要任务是:在校本课程开发的正确理念指导下,围绕《课程纲要》提出的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学习方式以及课程实施的建议,进行试验;通过试验,检验和修订课程纲要及教学指导书,探索校本课程教与学的基本原则、方式方法和组织形式,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创造性和教师的指导作用。为了完成课程试验的任务,课程开发指导组要制定课程试验方案,培训试验教师,组织一系列精心设计的研究课,有步骤地进行小结和研讨,最后,按照课程试验任务的要求,提交研究报告和其他成果。
三、“开发工作”中的矛盾和必要的对策
(一)“开发工作”中的矛盾
其一是校本课程的理论研究水平落后于校本课程开发的专业性要求。校本课程的开发有一系列专业性要求。就其本质而言,它是一种客观要求。要使这种客观要求转化为课程开发者的自觉实践,首先有赖于理论工作者进行卓有成效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理论研究。可是我们的课程理论工作者较少进行校本课程开发的调查研究和试验研究,所发表的有关著述侧重于介绍外国理论,较少回答我国中小学在校本课程开发中产生的认识问题和实际问题。理论研究的薄弱给中小学教师和课程管理干部带来了许多困难。这是校本课程开发中存在的一种潜伏的危险。
其二是中小学教师的校本课程意识和课程开发能力与校本课程开发事业赋予他们的主体地位存在较大的差距。造成这种差距的主要原因,是中小学教师原来缺乏课程理论的功底,目前又不可能脱产学习和研究课程理论,致使他们欠缺课程开发的基本知识和必要的理论思维能力,因而难以发挥应有的主体作用。中小学教师若能邀请一些理论工作者来校合作进行校本课程开发的研究与试验,这可能有助于这一矛盾的解决。
其三是某些学校领导人在校本课程开发中的名利动机与学校自主开发校本课程的正当权力大相径庭。三级课程管理的政策已赋予中小学校长管理学校课程、开发校本课程的一定权力和责任,这是课程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一件大喜事。但有些校长在执行这一政策的过程中夹杂着名利动机,致使那里的校本课程开发活动走上了单纯编教材的轨道。在那些学校里,学生的特别需要被抛在一边,所开发的“校本课程”变味了。
其四是现行教育制度和教育法规不能充分满足校本课程顺利成长的客观需求。在我国,校本课程还是一株幼苗,它一出世就遇到某种习惯势力的阻拦和不良思想的干扰。它的健康成长离不开合理的教育制度和明确的教育法规的保障。
(二)必要的对策
1.有组织地开展课题研究式的校本课程试验
课题研究式的校本课程试验的基本做法有五个要点。第一,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主管这项试验的四级管理机构。从国家教育部到省(市、自治区)、县(含县级市及大中城市的区)和有条件的中小学,分别设立主管校本课程开发试验的机构。教育部的有关管理机构也可设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即由“规划办”代管),省教育厅的有关管理机构也可设在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即由省“规划办”代管)。这四级管理机构的主要任务是:(1)组织有关单位和个人申报课题。中央和省、县管理机构事前须发布《课题指南》;(2)组织专家组评审课题申报者呈报的研究方案;(3)向被批准立项的课题组提供研究经费;(4)对所属各课题组的研究工作进行中期检查;(5)组织专家组鉴定所属各课题组的研究成果,并提出成果处理意见。
第二,个人或集体申报课题。课题分为国家级、省级、县级和校级。这四级课题不仅有管理机构之分,还有质量要求、经费数量之别。
第三,评审课题组的研究方案。一方面,各课题组应在学习有关理论、查阅有关资料、了解与本课题有关的国内(乃至国外)研究动态的基础上提交比较规范的研究方案。其研究方案应包括理论假设、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步骤、预期成果、经费预算、科研管理等组成部分。另一方面,专家组要对所报各研究方案进行实事求是的评审。评审时,要特别注意这些问题:(1)研究方案是否重视学生对校本课程的特别需要及其选课权力?(2)是否把校本课程的开发理解为单纯编写校本教材?(3)课题组成员是否认真学习了并将继续钻研课程理论?(4)课题研究方案是否具有明确的价值取向?是知识为本取向或领导人的名利取向,还是育人为本取向?
第四,进行课题研究与试验。已批准立项的课题组首先应在进一步分析学校现状特别是有关年级(或各年级)学生身心发展的特别需要的基础上,制定校本课程的开发方案和课程纲要(试验稿),编写教学指导书(初稿)。其次,制定校本课程开发的试验方案。接着,通过校本课程实施的渠道进行校本课程的试验,以检验和修订校本课程开发方案、课程纲要及教学指导书,探索校本课程教与学的原则、方式和组织形式;最后,提交试验报告及其他成果。
第五,鉴定试验研究的成果。专家组既要审阅课题组提交的试验报告及修订后的校本课程开发方案、课程纲要和教学指导书,还须观摩校本课程的教学,抽样了解学生学习校本课程的感受、收获和意见以及教师的感受、体会和要求。在此基础上,对该课题组的试验研究成果予以综合评价。
2.制定和执行相关的政策、法规
第一,进一步划分国家教育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行政管理基础教育课程的基本权限和责任范围。要保证地方特别是学校行使课程管理的权力和责任,应为地方和学校发挥管理课程的积极性、创造性提供必要的空间和条件。例如,关于中小学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的设计,教育部最好只确定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课时比例以及国家课程(或主干课程)的门类和各门国家课程的最低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则从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发确定地方课程的门类,并制订各门课程(含国家课程)的第二级课程标准,其中国家课程的第二级课程标准不得低于国家的最低标准。各中小学除负责开发校本课程以外,还有权根据本校的学生基础、师资水平和办学条件酌情提高国家课程中某些学科的课程水准。
第二,正确理解校本课程和校本课程开发的涵义,不得阻挠和曲解校本课程开发活动。出版社不得引诱从事校本课程开发的学校领导走上单纯编教材的轨道。各中小学和有关科研人员要严肃认真地进行校本课程开发的试验,要把调查研究、试验研究和理论研究紧密结合起来。
第三,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为校本课程的开发提供和创造必要的基本条件。
(1)改革高考制度。尽快确定一批有条件的大学进行单独举行招生考试或大学联合举行招生考试的试点工作。需要明确规定:不同学术水平的大学以及同一大学中不同学术水平的专业,它们录取新生的分数线应有高低之别。招生简章应介绍这一规定,以便考生自主地选择学校和专业。(2)改革对中小学进行评价的制度,设立由政府认可的非官方的学校评价机构,应把校本课程开发及三级课程的整体安排和全面实施作为评价学校的重要指标。(3)深入进行中等师范学校和高等师范院校的课程改革,要求各校都开设课程与教学论课程,以使各级师范学校的毕业生担任小学、中学教师后能逐步承担正确实施课程、自主开发课程和积极评价课程的三大任务。(4)通过扩招教育学科的硕士生与博士生(包括面向教研员和中小学骨干教师招生)、强化各省市教育科研机构、开展规范化的校本课程试验以及加强中小学的校本培训等途径,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建立一支由教育行政领导干部、教育理论工作者和中小学校长教师组成的课程研究队伍。(5)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为中小学进行校本课程开发研究和试验提供一定的经费。
第四,更新中央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课程管理思想与课程管理制度。要求教育行政部门把教育管理工作的重点放在教育中介机构和中小学的组织发展水平与管理质量的认定、监控上,并为此而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形成相应的运行机制。
3.支持和监督课程开发的中介机构
在我国,已有某些教育中介机构进入了市场;但我国的课程教材市场目前尚处在萌芽阶段,还没有出现课程开发的中介机构,这对于解决校本课程开发面临的重重矛盾和转变教育行政部门的课程管理职能是十分不利的。
课程开发中介机构是在政府的提倡和监督下,按照国家的政策、法规和课程开发的质量要求而为中小学开发校本课程提供咨询和服务的一种商业性机构。其主要经营项目是:(1)介绍课程开发的理论和方法;(2)提供课程开发的信息和资料;(3)推荐课程开发的专家;(4)培训学校的骨干教师;(5)与学校合作制作教学软件;(6)提供课程试验的检测工具与评价工具。这种机构的咨询与服务工作不仅要忠实执行相关的政策、法规,而且必须符合教育规律,必须反映学校和学生的特别需要以及当今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和自然科学、人文科学、信息技术发展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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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哲勋(1936—):湖南汩罗人,华中师范大学教授,中国教育学会教育学分会学术顾问,全国课程专业委员会顾问,北京师范大学深圳南山附属学校特聘顾问,主要研究课程与教学论。
本文系作者向全国第四次课程学术研讨会(2004年6月,昆明)提交的论文,发表时有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