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教学是语文教学的正道
来源: 语文名师成长大讲堂
上语文课,我们教什么,学什么?通常人们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教(学)教材,教(学)课文,教(学)知识等等。从现象上看,这样的回答并不错,上语文课当然离不开这些。但大家知道,教材也好,课文也好,都只是教学的凭借,它们无非是教学的例子。入选语文教材的课文,虽然都是文质兼美的典范文本,但例子是可以变换的,因此语文课似乎没有固定的教学内容。而在教学这些可变的课文内容等背后,不同文本的作者运用语言文字进行准确的表情、达意、载道则是它们的共同特点。因此,语文课就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凭借教材学习正确理解和熟练运用祖国的语言文字,并从中获得认识的提高,思想的熏陶和情意的感染,同时学以致用,通过读、写、听、说的言语实践,不断发展语文能力,提高文化素养。
语文——“口头为语,书面为文”,这是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小学设置语文课时就已明确的,因此语文课就是关于口头语言与书面语言的教与学。语言有形式与内容两个方面,我们平日说的话、写的文章,就包含话语形式(怎么说、怎么写)和话语内容(说什么、写什么)两个方面。所以语言与思想的关系就是话语形式与内容的关系:一定的话语内容生成于一定的话语形式,一定的话语形式实现一定的话语内容。在没有掌握语言形式之前,其内容就不可能获得真正的理解,因此语文课必须从语言形式入手。
语言形式具有一定的系统及规则,只有掌握规则并加以运用才能促进理解。例如,一群初中生在参观中见到一条幅:“与其诅咒黑暗,不如点亮蜡烛。”于是议论纷纷:有的说黑暗不利行动,应该诅咒;有的说黑暗中当然要点蜡烛,不然没有光亮;也有人说,看了条幅,我的精神上受到极大的震撼……为什么有人读不懂,有人却可以读懂?因为条幅中有实词,有虚词,还有修辞,这就是语言形式。理解此条幅,掌握关联词语和修辞格的运用规则便是关键。这诚如马克思所说,“正如只有音乐才能唤醒人的音乐感觉,对于不懂音乐的耳朵,最美的音乐也没有意义”。(转引自朱光潜《谈美书简》)这就告诉我们:一方面,音乐美感需以客观存在的音乐为先决条件;另一方面,音乐美也要靠“懂音乐的耳朵”这个主观条件,否则最美的音乐也只是对牛弹琴,一个缺乏音乐细胞的人是无法感受伟大的音乐作品的。同样的道理,语文教学固然需要文质兼美的教材,但如果学生缺乏“懂音乐的耳朵”,即不能正确理解与运用祖国的语言文字,无法驾驭语文工具,那么无论言语作品具有多么伟大的人文精神,多么崇高的思想境界,都是不起作用的,因为它们都外在于学生的精神世界。
遵循规则并非一味模仿,语言形式创新贵在表达方法的丰富多彩。如同样写愁,李后主《虞美人》就有“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他是以江水之多来喻愁之多;秦观《江城子》也有“便做春江都是泪,流不尽许多愁。”但愁已被物质化了,变成可以放在江中,随水漂流的东西。李清照的《武陵春》则将愁搬上船:“只恐双溪舴艋舟,载不动许多愁。”愁竟然有了重量,不但可以随水逐流,而且可以用船装载。而当下学生表达中的困难,症结不在内容,而恰恰是语言的贫乏和缺乏多样化的表达方法。所谓“茶壶里煮水饺——有嘴倒不出”就是这一现象的形象写照。
语言学习的根本途径是“在游泳中学会游泳”,即在言语实践中学习运用语言,母语教学也不例外。这不仅因为语言能力的发展离不开读、写、听、说的言语实践,更在于人的思维主要是依靠语言进行的,语言的调整即思维的调整。较之日常生活中对语言形式零碎自发的、偏重感性经验的暗中摸索,学校语文教学则走向更自觉的、偏重科学理性的、多快好省的明中探讨。
有人说:好的诗应是诗意本体与形式本体的真正融合。诗的意义和本质,总是包含于语言形式之中。离开诗体语言,何以言诗?此话同样适用于语文教学。文质兼美的语文教材,它们的思想性、人文性和知识性总是在语言形式的基础上形成的。这也决定了好的语文课,思想品德教育、人文熏陶等必须在语言教学的基础上进行,并通过读写听说的言语实践来完成。这是语文课区别于政治、历史等其他人文学科的最大特点,这种“润物细无声”的教育正是语文教育最理想的境界。毫无疑问,语言教学是语文教学的正道。它对于语文教学的启示就是:没有工具性,何来人文性或思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