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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服新政”九大措施破解校服难题
发布时间:2015-12-14 作者:无 浏览量:5317次

今年7月,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这是第一个国家层面系统构建校服治理体系的指导性文件。

《意见》针对当前校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校服标准分散、学生及家长参与度低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

一、校服新政出台背景

在教育部公布的答问实录中,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学生穿着校服已成为普遍共识,各地也结合实际进行了有益探索。但国家层面针对中小学生校服,仅原国家教委于1993年印发了《关于加强城市中小学生穿学生装(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就城市中小学生穿校服提出原则性意见,限于事业刚刚开启,对校服生产、采购、选用等核心操作环节均未作出具体规定,已不能满足当前形势要求。特别是近一时期,部分地区出现了“毒校服”、“丑校服”情况,影响孩子身心健康,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成为热点焦点,亟待对中小学校服管理进一步规范。

《意见》强调,优质、合体、美观、舒适的校服是培育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培养团队意识、传播平等精神的有益方式,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积极探索。要求各部门不断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大局意识,落实要求,完善机制,多措并举,不断提高校服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升校服总体品质。

二、九大举措着力解决三大校服问题

《意见》提出了九大具体措施,包括: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有效规范校服市场、加强校服质量检查、强化学校选用管理、加强校服采购管理、建立监督惩处机制、改进校服设计式样、加强校服发展保障、健全各部门联动的校服国内工作机制等。

具体分析这些举措不难看出,这九大举措着力解决校服设计环节产生的“丑校服”问题,校服生产环节产生的“毒校服”问题和校服购买环节产生的“天价校服”等三大校服顽症。

1、校服设计环节对抗“丑校服”

美国第一夫人米歇尔·奥巴马访华期间参观北京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却意外再度引爆校服之争,网友纷纷吐槽校服太丑。

一直以来,国内的校服因为款式老、颜色少被戏称为“面口袋”。”这与学校管理者和家长的观念不无关系。

一方面,不少学校对校服的认识还停留在功能意义上:“校服的作用是统一学生着装”,因此只要统一就好。

另一方面,不少教育工作者和家长认为,应试教育不需要审美,不需要优雅,更可能有意无意地通过肥大的校服淡化青春期孩子的性别特征,避免“早恋”。

此外,校服问题也受到管理方面、市场层面等因素的影响。由于受观念及行政管制的制约,服饰高端企业主动进入校服市场的动机不足、愿望不足,以致我们今天的校服市场,客观上是一个高度分散的,低设计、低技术、低价格的不正常市场。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负责人表示,校服不仅要安全,还要好看,这样才能充分展示青少年的风貌,发挥校服的育人作用。改进校服款式需要社会各界特别是专业设计人员主动参与,不断创新校服式样。

为此,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专门组织了寻找“最美校服”活动,面向社会广泛征集遴选校服款式,将经过专家评审、网络投票等环节,遴选出一批优秀作品,供各地选用。同时,积极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校服遴选活动,充分考虑学生体育运动与课间活动需要,突出育人功能,贴近地域文化特点,符合时代精神特征,并适度扣合传承民族文化需求,不断推出美观适合、学生爱穿的校服。

2、校服生产环节对抗“毒校服”

为了对抗“毒校服”,《意见》力图通过以下举措把好校服质量关。

第一,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要求采购单位在进行校服招标采购时,要在合同中标明校服执行标准。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组织生产。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

值得一提的是,GB/T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是第一个专门针对中小学生校服的综合性国家标准,所有校服生产企业都要遵守。
第二,加强校服质量检查。《意见》建立了“明标识”、“双送检”制度。一方面把好出口关,校服要具备成衣合格标识,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产品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采购单位在接收校服时进行检查验收,查看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另一方面把好入口关,防止个别企业将送检之外的校服以次充好,鼓励实行“双送检”,在供货企业送检的基础上,采购单位可结合实际,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

第三,建立监督惩处机制。一是加强企业监管,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生产校服的企业、销售质量不合格校服的销售商。要建立内部“黑名单”制度,明确采购单位不得向列入黑名单企业采购校服。二是加强人员监管,依法处理学校、相关部门和机构工作人员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未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 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三是畅通反映渠道,要充分发挥12315消费热线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用,方便学校、群众反映问题,并及时将依法查处校服生产、销售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示。

3、校服购买环节对抗“天价校服”

据悉,目前校服购买主要有三种模式。

一是完全进入市场流通,学校和家长共同确定样式后,由家长到校服门店购买,校服厂家和销售商接受市场监督。

二是由政府出资,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购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招投标工作即可。采用上述两种模式的地区较少,只有个别省进行了试点。

三是由采购单位直接面向生产企业采购,各地普遍采用此种模式。

为加强采购监管,《意见》明确要求采用代收费定向采购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可依法制订校服采购操作规范程序和统一采购合同,全程公开采购过程。采购单位要加强校服采购公示,向学生和家长公示中标企业、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采购各环节相应材料要全部存档备查,同 时要将采购合同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这一系列措施将采购全过程置于阳光之下,确保公正公开。

出台这个文件并不是强制所有学校的所有学生都穿着校服,而是遵循“两个自愿”的原则。

一是《意见》明确提出学校应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 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选用校服的学校要加快建立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具体选用、采购工作。

二是学生自愿购买校服,允许学生按照所在学校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做好校服工作的宗旨就是让学生穿优质校服,让家长放心满意。目前,购买校服的费用主要由学生家庭承担,更应该提高其参与度,尊重其作为参与主体的地位,发挥其主动性,齐心协力共同把好事办好。

可以说,《意见》的实施将建立学校和家长的沟通协商机制,也为社会各界参与校服工作提供了平台。

三各界合力解决校服问题

事实上,此次四部委推动校服新政之前,各地就在尝试通过各种方式解决各种校服难题。

比如,上海武汉南京等城市相继出台了校服工作管理办法,提出了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统筹、规定公益减免和监管不正当返点等,质监部门监督执法,家校委员会评议产品讨论定价自愿采购,整体上形成各司其职、专业匹配、平行监管、市场决定的综合管理格局,真正形成“全面的可持续管理服务发展体系。”

文章来源:《第一教育》201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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