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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部分班级为“先进集体”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0-04-15 作者:本站 浏览量:3826次

经全体班主任民意测评,年级组讨论、推荐,结合班级量化考核情况等因素。学生发展处研究决定:上报下列班级为先进集体,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近日与学生发展处联系。电话:82875420。

常州市先进集体:高一(A) 高一(E);
高二(4) 高二(C) 高二(J);
高三(3) 高三(B) 高三(I)。

金坛市先进集体:高一(3)高一(C)高一(D)高一(I)高一(J);
高二(2) 高二(5) 高二(G) 高二(I);
高三(5) 高三(6) 高三(E) 高三(F)。

学校评优评先工作领导小组
201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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