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华罗庚中学集中用餐陪餐制度(201904修订)
为贯彻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师生的饮食安全。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食堂集中用餐陪餐制度。
1、陪餐人员由当天行政值日成员和相关值日班主任等组成,陪餐人员按时在学校食堂陪餐,做到师生同质同价。
2、陪餐人员要及时主动了解学生情况并及时反馈学生意见,收集对食堂、生活以及其他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学校相关部门以便及时改进。
3、陪餐人员必须在开餐前30分钟进入食堂,检查卫生和饭菜质量,检查时做到一看,二闻,三尝的流程,所尝饭菜必须与学生饭菜完全一样,确定无任何问题才能向学生供餐,并作好记录。若出现不良症状,应第一时间阻止他人食用并封存相关留样菜品,排查原因(必要时送医),立即向校长汇报,并对后续进行跟踪观察和处理。
4、陪餐人员要检查食堂环境卫生、就餐秩序、服务质量等;食堂操作、加工等是否按照管理规定执行。发现不符合规范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及时纠正并整改。
5、陪餐人员在陪餐中发现食堂管理、服务、饭菜质量、环境卫生等问题联系后勤服务处负责处理;学生就餐秩序、文明就餐及其他不良行为习惯等联系学生发展处负责处理;其他问题由陪餐领导分类汇总后反馈给其他具体部门处理。
6、陪餐人员餐费自理。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学校办公室请假,指定其他人做好相关工作。
7、本制度从2019年4月重新修订后立即执行。
江苏省华罗庚中学
二〇一九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