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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华罗庚中学师德建设承诺书
发布时间:2017-11-08 作者:工会 浏览量:4296次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金坛市教育局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八不准”》等文件精神,做一名道德高尚、行为规范的人民教师,我承诺如下:

一、政治坚定,思想过硬。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教育事业;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不得散发有损师德和学校声誉的言论。

二、遵纪守法,依法执教。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做学法用法和维护法律、法规尊严的带头人,杜绝在教学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

三、爱岗敬业,与时俱进。爱校如家,尽职尽责,教书育人;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履行课后辅导学生的职责;以培育人才,繁荣学术,发展先进文体和推进社会进步为已任,传授知识,传承知识,传承民族精神,弘扬爱国主义;积极投身课程改革,增强创新意识,争做“研究型”“学者型”教师。

四、严谨治学,业务优良。树立优良学风及终身学习的观念。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教学水平;熟悉教育理论,掌握现代化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精通教育教学业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热爱学生,言传身教。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平对待学生;严格要求学生,严格管理学生,注重言教,更注重身教;在课堂活动,评语撰写、家庭访问等教育教学活动中,对学生作出客观、全面和公正的评价;不讽刺、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六、尊重家长,团结协作。积极与学生家长沟通,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设,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不随意传唤学生家长,争取家长对工作的支持和配合;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

七、情操高尚,为人师表。模范 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明礼貌,作风正派,语言规范健康;衣着整洁得体,在校园不穿拖鞋不施浓妆;不准在教学活动中接打电话;不准酒后上课;不准在教室内或与学生交谈时吸烟;不准擅自离开课堂。旗帜鲜明地反对封建迷信,拒绝邪教,抵制腐朽文化;不参与赌博和诈骗活动;要关心集体,尊重同事,不做有损害集体荣誉和不利于同志团结的事。

八、廉洁从教,乐于奉献。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以教师特殊身份向学生推销报刊、杂志、试卷资料及商品,不准借课外辅导之名收取额外费用,不准搞有偿家教或从事第二职业,不以任何名义向学生乱收费,不向学生和学生家长索要钱物,积极维护教师良好形象。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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