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华罗庚中学规章制度(2018年补充本)
江苏省华罗庚中学规章制度
( 补 充 本 )
2018年8月
补充说明
本次补充是在2008年学校规章制度汇编的基础上,根据近10年来教育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而进行的。补充的基本原则是保持规章制度的稳定性、严肃性,对原规章制度中部分条文进行修正,适时增加学校管理过程中的新规章。因时间仓促,这里只补充部分规章制度,修订工作适时进行。
编 者
2018年8月
华罗庚精神
(聂荣臻元帅题词)
精勤不倦 自强不息
立志事业 献身祖国
校 训
(首任校长韩大受题)
发 愤 为 雄
学校“三风”
校风:和谐 进取 创新
教风:博学 敬业 奉献
学风:好学 知耻 力行
目 录
1.江苏省华罗庚中学岗位聘任办法……………………………… 5
2.中层干部选任管理办法………………………………………… 8
3.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14
3.教师专业发展考核办法………………………………………… 18
4.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办法………………………………………… 26
5.校本教研制度…………………………………………………… 32
6.教育发展基金章程……………………………………………… 38
7.2018-2019学年项目化管理统计表…………………………… 40
岗位聘任办法
为优化我校教师队伍结构,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开拓创新的教师队伍,最大限度地发挥教师在教育教学及学校其他工作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结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合理配置教育人才资源,引入竞争上岗机制,调整优化教师结构,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优化教师配置,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
二、聘任原则
1.校长负责制原则。教师聘任工作在校长负责下由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聘任。
2.按需设岗的原则。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工作岗位,实行“定岗、定责”,严格按照工作岗位聘任教师。
3.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学校及时向教师公布岗位设置、考核结果、聘任办法、聘任结果。聘任以德勤能绩的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择优聘用。
4.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既要考核教师的教学实绩,又要结合教学过程中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对教师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真正把素质高、能力强的教师聘到所需岗位上,做到人尽其才,确保教师队伍和谐稳定。
5.合同管理原则。聘任结束后,学校和教师签订聘约,聘期1年。明确双双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严格履行。
6.统筹兼顾、和谐稳定原则。要将聘任工作与优化教师学科结构、年龄结构相结合,既要聘用年富力强的中青年教师,又要重视年轻教师的培养和使用,同时也应维护老年教师的权益,确保教师队伍和谐稳定。
三、组织领导及机构
根据聘任工作要求,学校成立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谭瑞军
成员: 林 静 杨 罡 高志华 马爱华 徐小明 王更飞 张益康
职责:负责拟定考核聘任方案;审核考核和聘任初步名单;确定最终聘任结果。
下设5个工作小组:班主任聘任工作小组、高一年级课任教师聘任工作小组、高二年级课任教师聘任工作小组、高三年级课任教师聘任工作小组、非教学岗位聘任工作小组。
四、聘任对象
在职在编的所有教职员工。
五、聘任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廉洁自律,作风正派,自觉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坚持教育创新,能够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胜任本学科教学工作。
3.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按教育规律办事,注重学生全面发展,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集体组织的各项活动。
4.学历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5.年度考核合格。
六、聘任程序
(一)个人申请
学校公布岗位设置,符合条件的教师对照岗位填写《江苏省华罗庚中学教师聘任申请表》,申请相应的工作岗位。个人意愿服从学校大局,学校选聘兼顾个人意愿。
(二)选聘
1.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召各工作小组讨论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教职工名单;
2.各工作小组依据相应的工作程序开展选聘工作。
①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班主任名单。学校成立“班主任聘任工作小组”,在每学年末,召开教职工大会,明确班主任工作职责,然后由应聘者填写《江苏省华罗庚中学班主任聘任申请表》或年级组提名,聘任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评,确定新学年班主任聘任名单。
②高一、高二、高三工作小组组织已聘班主任根据候选课任教师名单申报本班课任教师建议名单,在班主任申报的建议名单基础上,依据师资、学生等情况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向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各岗聘任教师建议名单,经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评,确定新学年各年级聘任教师名单。
③非教学岗位聘任工作小组依据非教学岗位具体要求并参照上一年度考核结果提出非教学岗位建议名单,经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评,确定新学年非教学岗位聘任职工名单。
3.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公示聘任结果。
七、转聘、待聘和解聘说明
1.而未被聘用的学科教师可以转聘非教学工作岗位。
2.拒绝接受学校工作安排的作待聘处理。
3.落聘后愿意接受其它工作岗位,但其它工作岗位已满员,作待聘处理。
4.待聘时间超过2年者,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5.师德考核不合格和认定为Ⅰ级教学事故者由学校解除聘用关系。
中层干部选任管理办法
(2017年1月24日七届三次教代会通过)
根据《中共常州市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常教委〔2015〕18号)、《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关于中小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暂行办法》以及区人社局、教育局关于我校岗位设置的批复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工作实施如下办法:
一、职位和职数设置
1.设置原则:依据学校规模和办学特色,按需设岗,岗事适宜,精干高效。
2.机构和职数:中层管理部门5个,中层干部16名。
二、选拔任用
1.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坚持下列原则:
(1)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原则;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3)民主、公开、择优、民主集中制原则。
2.中层干部候选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正派,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相关管理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3)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能积极准确地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能严格要求自己,廉洁奉公;善于开展工作,有较好的群众基础,信任度测评不低于80%。
(5)初次参加中层副职竞聘的,必须具有三年以上班主任、备课组长或教研组长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初次参加中层正职竞聘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2周岁。
3.选拔任用中层干部经过下列程序:
(1)动议 学校党组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工作需要和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提出启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任职岗位、任职条件、选拔程序、监督措施。
(2)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中层领导干部换届,民主推荐按照职位设置全额定向推荐;个别提拔任职,按照拟任职位推荐。民主推荐由学校党组织主持,经过下列程序:
①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干部名册,提出有关要求,组织填写推荐表;
②进行个别谈话推荐;
③对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中层干部换届,会议推荐由下列人员参加:
①学校党组织委员会成员、行政领导班子成员;
②学校工会主席;
③学校行风纪检监察员;
④学校各职能科室负责人;
⑤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参照上列范围确定,可以适当调整。
中层干部换届,根据会议推荐、个别谈话推荐情况和队伍结构需要,可以差额提出初步名单进行二次会议推荐。二次会议推荐由下列人员参加:①学校党组织委员会成员;②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③学校行风纪检监察员;④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个别提拔任职的民主推荐程序,可以参照上述条例规定进行,也可以先进行个别谈话推荐,根据谈话情况,经学校党组织研究,提出初步名单,再进行会议推荐。
个人向组织推荐或自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自荐材料并署名。所推荐、自荐人选经学校党组织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民主推荐范围,缺乏民意基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学校个别特殊需要的中层干部人选,可以由学校党组织推荐,作为考察对象。
中层干部职位出现空缺,学校符合资格条件人数较多,且人选意见不易集中的,可以进行竞争上岗。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进行,应当经过下列程序:①公布职位,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②报名与资格审查;③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能力和素质测试、测评,比选择优;④民主测评,确定考察人选。
(3)考察 确定考察对象,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中层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①群众公认度不高的;②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③有拉票行为的;④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⑤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
学校党组织确定考察对象。对拟新进中层干部队伍的考察对象,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个别提拔任职,由学校党组织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一般应当多于拟任职务人数。
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学校党组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
考察中层干部拟任人选,经过下列程序:①制定考察工作方案;②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③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根据需要进行民意调查、专项调查、延伸考察;④综合分析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进行比较、相互印证,全面准确地对考察对象作出评价;⑤根据考察结果,学校党组织确定选拔任用人选。
考察中层干部拟任人选,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考察对象所教班级学生、所教班级搭班教师、所在年级组人员、所在教研组人员、所在部门、年级组、教研组分管领导。
考察形成的书面材料必须存入档案。考察材料包括下列内容:①德、能、勤、绩方面的表现和个人特长,主要缺点和不足;②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情况;③个人拟任职的工作设想。
(4)讨论 选拔任用中层领导干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学校党组织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
学校党组织委员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
学校党组织委员会有关中层干部任免的决定,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委员会超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学校党组织委员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按照下列程序进行:①校领导逐个介绍中层干部职务拟任人选的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其中涉及破格提拔的人选,应当说明破格的具体情形和理由;②参加会议人员进行充分讨论;③进行表决,以委员会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5)任职 中层干部职务实行选任制、委任制,部分专业性较强的中层职务可以实行聘任制。实行聘任制的,聘任关系通过聘任通知、聘任书、聘任合同等形式确定,所聘职务及相关待遇在聘期内有效。
实行中层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公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便于监督,涉及破格提拔的,还应当说明破格的具体情形和理由。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实行任职谈话制度。对决定任用的中层干部,由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同本人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和需要注意的问题。
中层干部职务的任职时间,自任命之日起计算。
三、职位管理
1.学校中层干部实行任期制度。每届任期三年,在同一岗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三届。同岗位任满两届的应当轮岗任职。
2.学校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职务:
①正职男性满52周岁、正职女性满50周岁的;副职50周岁;
②年度考核、任期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
③受到责任追究应当免职的;
④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应当免职的。
工作特殊需要或特别优秀的学校中层干部,可以适当延长任职年限,但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届。
3.学校中层干部实行回避制度。具有下列情况的实行回避制度:①对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双方不得担任有相互隶属关系的中层职务,也不得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分管校级领导人的职务;②其中有一方担任学校正职领导,另一方不得在同一学校担任中层干部职务,或从事纪检监督、财务工作。
4.学校中层干部必须按规定完成额定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任期内年度考核获得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学校中层干部,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设立岗位津贴予以奖励。对免去中层干部职务的人员,岗位津贴发放至免职当月。免职后的中层干部要继续发挥表率作用,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到龄免职的中层正职和中层副职视情保留待遇,具体根据学校《绩效方案》执行。
5.学校要定期选派学校中层干部参加各类培训。
四、附则
1.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2017年1月24日七届三次教代会通过)
依据区教育局《关于金坛市非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近几年教育教学发展的实际情况,对2012年教代会通过的《江苏省华罗庚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进行必要修订,教代会通过后予以实施。
绩效考核必须在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基础上才能进行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的考核,我校的师德考核条例依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凡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当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一、发放原则
1.绩效性原则。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兼顾公平,重点向一线上课教师倾斜。
2.导向性原则。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发展。
3.可操作性原则。方案科学合理,便于测算,便于操作,便于监督。
二、核算程序
1.学校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核算小组,核算小组由校长室领导,工会、办公室、课程与教学处、教师发展处、学生发展处、总务处、会计室参与核算发放。
2.核算小组根据《方案》进行逐一核算,核算结果在全体相关人员范围内提前公示,在无需纠错的情况下予以实施。
3.学校根据学生评价、社会反响、工作实绩等对教学人员考核,班主任结合考核结果选聘任课教师,落聘者由学校另行安排工作,根据实际工作量折算成标准课时。
4.教学人员的实际课时数由专门统计,并及时公布核实。
5. 年终结算按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提取总额与根据本方案对全校参与考核人员的工作折算出的标准课时总数的比例进行结算。所有折算出的标准课时等值,不考虑教师专业技术级别。
三、岗位津贴
(一)岗位职务津贴(每年按10个月发放)
班主任500元/月;教研组长300元/月;备课组长200元/月;图书馆馆长、档案馆馆长、主办会计、保卫科科长、医务室负责人等岗位津贴为100元/月。以上津贴的发放应通过必要的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和结果由相关处室提交校务委员会审核。中层副职500元/月,中层正职600元/月,副校级700元/月。
(二)工作量补贴:
1.行政课时补贴:
班主任补贴1课时,中层副职每周补5课时,中层正职每周补7课时,副校级每周补9课时。
2.老教师课时补贴
男55—56周岁、女50—51周岁 每周补贴3课时;
男57—58周岁、女52—53周岁 每周补贴5课时;
男59—60周岁、女54—55周岁 每周补贴6课时。
高级职称女教师不申请55周岁退休的,课时补贴年龄和标准与男教师相同;高级职称女教师申请55周岁退休的以及中级职称女教师按照女教师年龄标准补贴。
四、工作量核算办法:
1.教师编制人员每年从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提取1.2万用于考核。参与考核人员所有工作量折算成标准课时。提取总额与标准课时总数的比值为单位标准课时的价值。
2.职工、非教师编制人员,在扣除各种岗位津贴总额平均分摊部分后,剩余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用于考核分配,考核由总务处牵头实施。
3.高一高二年级任课教师原始课时系数为1,高三年级任课教师原始课时系数为1.2。
4.所有任课教师的原始课时数就是学校安排的实际课时数;教案工作量按照1:1折算成课时,教同一年级两个班及以上的教案数按照教一个班的原始课时数计算;高考学科课后作业批改工作量按照实际课时数折算成课时,各学科折算系数为:数学0.5,语文外语0.4,物理化学0.3,生物政治历史地理0.2。监考等其他常规性工作根据实际工作量折算成课时。
5.非教学岗位教师的工作量折算成标准课时数。折算方法由课程与教学处牵头制定。
6.经学校批准的双休日、节假日加班发放加班费。
五、工勤工作纪律考核
1.每月病假2天(含)、事假1天(含)且无课务及其他工作缺代的教职工视作全勤。
2.如每月病假超过2天,事假超过1天,超过时间按病假每天扣40元、事假每天扣60元计算(扣款不封顶)。
3.年级会议、教研活动及其他集体活动,每学期无故缺席累计2次以上的,每次扣30元(以签到、会议记录、点名等为准)。
4.未请假无故缺勤的,均视为旷工。旷工半天扣100元,旷工1天扣200元,旷工3天以上扣除全年考勤奖。
5.对国家规定的婚、产、丧和长病假按有关规定执行。特殊情况请长事假,需事先向校长室反映情况,并由校长室准假。
6.在组织实施上课、监考等教学工作时,出现教学事故的,1次扣除100元。
六、行政领导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1.学校党、政正职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全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1.6倍提取,由区教育局考核后,依据考核结果发放。
2.退二线的校级领导,按照职级,参照在职同类人员的标准及考核办法由学校考核后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3.学校党、政副职以及中层行政人员与全体教学人人员一起进行课时核算发放。
七、其他
1.高三年级高考奖、高二学业水平测试考核及行政管理奖从上级拨款、社会赞助费中列支。
2.教学中单项奖及突出贡献奖按以前奖励条例执行。
3.违反师德、经查实者考核不合格者,长病假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4.教学质量考核不合格者扣除其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比例由考核小组研究决定。
5.区教育局每年关于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具体问题的答复口径适用于本方案。
教师专业发展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内部管理,全面、客观、公正地对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考评,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整体提升教师专业发展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被聘为教师专业岗位并担任学科教学的全体老师。
二、考核时间:每学年考核一次
三、考核办法:在个人自评基础上,由校长牵头,组织各处室综合考评。
四、考核细则:
基础性考核
(一)师德表现 (10分)
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按《省华中教职工师德表现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酌情扣分。
(二)工作纪律(10分)
校长办公室和年级组按《省华中教职工工作纪律考核办法》进行考核。严格执行学校请假制度:迟到、早退、学校规定的集体活动(全体教师会议、年级会议、政治业务学习及其他集体活动)缺席者,每1次扣1分;未请假无故缺勤的,均视为旷工。旷工半天扣5分,旷工超过1天(含)扣10分。
(三)学生评价(10分)
每学期组织学生对课任教师进行一次满意度测评。内容包括师德、教育教学水平、教育教学效果等。满意和较满意达90%以上得10分,满意和较满意达80%-89%得8分;满意和较满意达70%-79%得6分,满意和较满意达60%-69%以上得4分,满意和较满意得60%以下不得分。
(四)综合测评(10分)
包括自评、同学科组教师测评、处室测评、年级组测评等,每学年进行一次综合测评。自评占20%,同学科组教师测评占20%、处室测评占30%,年级组测评占30%,满意和较满意达90%以上得10分,满意和较满意达80%-89%得8分;满意和较满意达70%-79%得6分,满意和较满意达60%-69%以上得4分,满意和较满意得60%以下不得分。
(五)教研活动(10分)
全过程参加本学科教研组、备课组组织的教研活动和上级教研部门以及学校处室安排的教研活动,并积极参与听课、评课、主题教研和集体备课等。听课、评课资料交教师发展处,每位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少1节扣2分。因故缺席要事先向教研组长、教师发展处主任和分管校长请假并得到批准,每年无故缺席研活动1次扣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
(六)备课(10分)
按教学常规要求认真备课,有完整的备课笔记,每学期进行一次备课笔记检查、评比。评定为A级得10分,B级得8分,C级得6分。没有备课笔记不得分。
(七)作业布置与批改(10分)
及时布置和认真批改作业。每学期进行一次作业展览和评比。评定A级得10分,B级得8分,C级得6分,作业不批改此项不得分。
(八)校内公开课(10分)
在每周半天教研活动时间按计划开设校内公开课。每学期的公开课安排计划由教研组长负责,开学前将计划报教师发展处。开课教师在公开课开设前一周要将开课的相关信息(时间、题目、上课班级、上课地点)报教师发展处汇总并公布。上课结束后,开课教师要及时将教学设计、PPT、课堂教学评价表、教研组(备课组)评课记录等材料交教师发展处。鼓励学期公开课计划外的开课,教师应提前向课程与教学处和教师发展处提出申请并得到同意。每学期开课1次,一学年开课2次得10分,1次得5分。
(九)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5分)
每个学期,每一位教师都要指导至少1个学生研究性学习小组(或兴趣小组),指导活动不少于3次,作好指导活动记录。
(十)课题研究(5分)
每一位教师至少参与到1个校级以上(含校级)的课题中参加研究,承担具体的任务。
()研究反思(5分)
研究教学,积极撰写案例分析或教学反思或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每学期撰写1篇,1学年2篇得10分。
(十)文档资料
及时上交各部门规定的纸质或电子的文档资料。每缺交一份文档资料扣1分。
发展性考核
教学工作
1.教学评比
参加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教育教学评比。
(1)评优课、优质课、基本功大赛:
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得3分、2分、1分;
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得5分、3分、1分;
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得10分、8分、5分;
(2)单项技能竞赛:
区级一、二等奖分别得2分、1分;
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得3分、2分、1分;
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得5分、3分、2分;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得8分、5分、3分;
2、对外公开课
执教区级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示范课、学校对外大型公开课和对外交流公开课。区级以上教研部门的示范课得3分,学校对外大型公开课和对外交流公开课得2分。
3、考试命题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命制高一高二年级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阶段性质量评估)试卷、高三年级上学期三次考试和5月份三模席卷得5分。(每次命题老师不超过2人)
4、教学评优 40周岁以下的一级和二级教师参加评优课,一等奖得5分,二等奖得4分,三等奖得3分。高级教师完成教务处安排的评委工作得5分。
5、校本课程、学生社团、兴趣小组 每位师教都有开发开交本选修课程、指导学生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的职责。参与校本课程开发(每个课程开发人数限5人以内),已形成完整初稿并进入选修清单,课程主编或编写内容5课时以上得5分,3-4课时得4分,1-2课时得3分。学生社团和兴趣小组指导老师指导漕运5次以上得5分,3-4次得4分,1-2次得3分。
6、研究性学习每学期担任学生研究性学习个课题以上指导老师并完成规定的指导任务。一学年指导2个课题以上得5分,1个课题得3分。
(二)教研组
1、撰写论文 区级以上发表的论文,区教研部门和学会组织的获奖论文。区级发表或获奖论文一篇得2分,市级发表或获奖论文一篇得3分,省级发表或获奖论文一篇得5分。最让高不超过分。
2、课题研究 参加区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并在年终考核提交课题研究成果材料。区级课题组长得3分,成员2分;高级课题组长得4分,成员3分。省级以上课题组长得5分,成员4分。
3、信息技术 利用信息技术进行、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教科室统计使用情况并进行评定,评定为A级得5分,B级得4分,C级得3分。
(三)专业成长
1、六级梯队 在本年度六级梯队评审中晋升一级得5分(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2、学历学位 参加正规学历学位进修,在本年度获得高一级学历或学位证书得5分(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3、专业培训 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培训班并获得结业证书得5分(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4、学术讲座 应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等部门邀请作专题讲座得5分(需提交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等部门开具的证书或证明、讲座文稿)。
5、指导教师 担任学校“青蓝工程”或“名师工程”师傅并履行规定职责得5分。(“青蓝工程”指导老师聘期为1学年。“名师工程”聘期为3学年。)
6、学科测试 参加高三学生一模二模考试,平均分以上得5分,平均分以下得3分。
五、考核分会与津贴
1、常规工作考核奖 按考核总分(基础性考核,满分100分)确定考核等级,等级分值及基础津贴发放标准为:
A、80分及以上 12000元
B、75分-79分 11000元
C、70分-74分 9000元
D、60分-69分 7000元
E、60分以下 不奖
2、教师专业发展津贴 按考核总分(基础性考核与发展性考核之和,满分180分)确定考核等级,等级分值及基础津贴发放标准为:
A、100分及以上 标准×100%
B、90分-99分 标准×90%
C、80分-89分 标准×80%
D、70分-79分 标准×70%
E、70分以下 不奖
江苏省华罗庚中学教师常规工作量化考核表
基本情况
姓名 | 任教年级 和学科 | 上半年 | ||
下半年 | ||||
职称 | 六级梯队考核称号 |
基础性考核(100分)
考核内容 | 基本要求 | 分值 | 考核部门 | 自评分 | 考核分 | 考核人 |
师德表现 | 《省华中教职工师德考核办法》 | 10 | 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 |||
工作纪律 | 《省华中教职工工作纪律考核办法》 | 10 | 校办年级组 | |||
学生评价 | 每学期组织学生对任课教师进行一次满意度测评。内容包括敬业爱生、业务水平、课堂效率、个别辅导、作业布置与批改待。 | 10 | 课程处 教师处 | |||
综合测评 | 处室测评、教研组长和备课组长测评、同行测评,每学年进行一次综合测评。 | 15 | 教师处 | |||
教研活动 | 全过程参加本学科每周的教研活动,听课并各级参与研讨。 | 10 | 课程处 教师处 | |||
备课 | 认真备课,每学期进行一次备课笔记检查。 | 10 | 课程处 | |||
作业布置 与批改 | 及时布置和认真批改作业。每学期进行一次作业展览和评比。 | 10 | 课程处 | |||
校内公开课 | 在教研活动时间按计划开设校内公开课,及时上交有关材料。 | 10 | 课程处 教师处 | |||
研究反思 | 每学期撰写一篇案例分析或教学反思或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 10 | ||||
文档资料 | 及时上交各部门规定的纸质电子文档资料。 | 5 | 相关部门 |
发展性考核(80分)
考核内容 | 基本要求 | 分值 | 考核部门 | 自评分 | 考核分 | 考核人 | |
教学工作 | 教学评比 | 参加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教学评比 | 5 | 课程处 教师处 | |||
对外开课 | 区级以上教研部门的示范课、学校对外大型公开课和对外交流公开课。 | 5 | 课程处 教师处 | ||||
校内评优课 | 40周岁以下的参加校内评优课,高级教师担任评委工作。 | 5 | |||||
校本课程 学生社团 兴趣小组 | 开发、开设校本课程,指导学生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 | 5 | 课程处 学生处 | ||||
研究性学习 | 担任学生研究性学习课题指导老师并完成规定的指导任务。 | 5 | 课程处 学生处 | ||||
考试命题 | 学校组织的正规考试命题。 | 5 | 课程处
| ||||
教科研 | 撰写论文 | 区级以上发表的论文,区教研部门和学会组织的获奖优秀论文。 | 5 | 教师处 | |||
课题研究 | 参加区级以上课题研究并在年科考核提交成果材料。 | 5 | 教师处 | ||||
继续教育 | 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级各类培训,达到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 5 | |||||
信息技术 | 利用信息技术进行办公、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 | 5 | 课程处 教师处 | ||||
专业成长 | 六级梯队 | 在本年度六级梯队评审中晋升一级。 | 5 | 教师处 | |||
学历学位 | 参加正规学历学位进修,在本年度获得高一级学历或学位证书。 | 5 | 教师处 | ||||
专业培训 | 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培训并获结业证书。 | 5 | 教师处 | ||||
学术讲座 | 应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等部门邀请作专题讲座。 | 5 | 教师处 | ||||
指导教师 | 参加高三一模二模考试 | 5 | 教师处 | ||||
学科测试 | 5 | 教师处 |
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依法治校的原则,保障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严肃性,减少教学工作中各类教学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事故的界定标准
1、教学事故系指由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在教学、教学管理等环节出现的失职行为并由此造成的直接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的责任事故。
2、教学事故按情节轻重分三级,一级为重大教学事故,二级为严重教学事故,三级为一般教学事故。
二、认定办法
1. 下表所列各种情况认定为教育教学事故。分为四类,即A、教育类;B、教学类;C、考试与成绩管理类;D、教材管理类; 依程度分为三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
2. 教育教学事故可以由责任人或发现人、知情人在发现后3天内向课程与教学处或学生发展处报告。课程与教学处或学生发展处查实后按一次一表的方式作好纪录,并将责任通知一式两份,一份发给事故当事人,一份留课程与教学处或学生发展处备案。
3. 教学事故记录表应明确列出责任人(一人或多人),不得以部门集体代替。领导对本部门教育教学事故故意隐瞒者,或教育教学检查人员对常规检查中发现的教育教学事故拖延不报者,应列为同类事故责任人。
4. Ⅰ级教育教学事故由校党政会议核定,Ⅱ、Ⅲ级教育教学事故由相关部门核定。
三、教育教学事故的处理办法
1.对各级教育教学事故的责任人进行全校通报批评。
2. Ⅰ级教育教学事故的责任人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并予以解聘;
3. Ⅱ级教育教学事故的责任人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优,并扣发30%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4. Ⅲ级教育教学事故的责任人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优,并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5%;
5. 同一责任人累计两次Ⅱ级教育教学事故,第二次按Ⅰ级处理,累计两次Ⅲ级教育教学事故,第二次按Ⅱ级处理。
6. Ⅰ、Ⅱ级教育教学事故的责任人不能参加最近一次教育教学类评优、评奖,Ⅲ级教育教学事故的责任人如参加最近一次教育教学类评优、评奖,在同等条件下做排后处理。
7.事故记入教师档案。
8.故意隐瞒本部门事故者,及发现事故拖延不报者,应列为同类事故的第二责任人。
三、教育教学事故分类与级别
(一)教育教学类
序号 | 事 故 内 容 | 级 别 |
1-1 | 公开诋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言论的。 | I |
1-2 | 上班时间从事第二职业,或者搞有偿家教,造成恶劣影响的。 | I |
1-3 | 对学生实行体罚或变相体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学生实施性侵害的。 | I |
1-4 |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安排,无理取闹或故意不完成,给学校工作带来严重影响。教师未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一年内连续旷工10个工作日或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 | I |
1-5 | 经查实,在上班时间打牌、赌博。 | I |
1-6 | 任课教师未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擅自停课、旷课;未经同意,擅自委托他人代课。 | II |
1-7 | 任课教师衣冠不整,如穿背心、拖鞋或与教师身份不符的服装上课;任课老师酒后上课。教师在课堂上吸烟、使用电话、影响教学秩序。 | III |
1-8 | 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召开的各种会议未履行手续缺席三次。 | III |
(二)教学类
序号 | 事 故 内 容 | 级 别 |
2-1 | 因教师责任造成学生在教学、实践、实验等活动中受到严重伤害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 I |
2-2 | 未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教师随意删减教学内容达学期教学计划总学时1/4及以上 。 | II |
2-3 | 没有按教学要求完成学期教学任务的,任意减少教学环节,例如实验不做,作文没有达到规定的篇数等。 | II |
2-4 | 不认真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不批改或批改不认真、不辅导学生或辅导缺乏耐心,教学效果差,学生满意度较差(学生满意度测评不足70%。)。 | II |
2-5 | 任课教师上课迟到超过5分钟、提前下课超过15分钟、上课期间擅离岗位时间超过10分钟。(包括早锻炼,课间操,班会课等学校安排的课务) | III |
2-6 | 违反学校有关作业布置的管理要求,不按备课组教学计划擅自增加或减少作业量。 | III |
2-7 | 擅自利用自习课(或晚自习)进行集体授课,学生满意度较差。 | III |
(三) 考试与成绩管理类
序号 | 事 故 内 容 | 级 别 |
3-1 | 任课教师考前泄露或变相泄漏试题。 | II |
3-2 | 没有及时出考试试卷,或考试时没有准备好试卷而影响正常考试。 | II |
3-3 | 命题教师和审核人未对试题认真审查,从而导致试题严重错误未能事先发现,造成考试失效。 | II |
3-4 | 考试结束时监考教师漏收学生考卷,考试结束后遗失学生试卷及学生考试成绩,造成学生成绩无法确定。 | II |
3-5 | 监考教师迟到20分钟及以上(以领卷考试时间为准),或监考中不负责任,或对学生答题进行暗示、提示等 ,或监考老师监考期间擅离岗位。 | II |
3-6 | 监考教师不认真履行职责,在监考时做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情,对学生的违纪、作弊行为不制止,不上报。 | II |
3-7 | 巡考老师不认真履行职责,对监考老师督查不到位,出现无人监考的情况。验收马虎导致试卷丢失,试卷严重倒置等。 | II |
3-8 | 未经课程与教学处同意随意变更考试时间 。 | III |
3-9 | 试卷评分、复核不认真造成修改成绩误差人数在5%以上。 | III |
3-10 | 课任老师与教学管理人员私自修改学生成绩,故意给高成绩。 | II |
3 -11 | 考试结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教学管理部门报送成绩。 | III |
3-12 | 班主任未按要求将学生成绩通知学生本人或其家长,造成学生未能及时参加补考。 | III |
(四) 教材管理类:
序号 | 事 故 内 容 | 级 别 |
4-1 | 正常受理教材(含讲义)订购任务后,未按时订货或人为原因,造成上课后一周内教材未到学生手中。 | I |
4-2 | 未经课程与教学处审批,擅自给学生统一定购辅导材料。 | II |
4-3 | 没有按备课组要求,统一使用学案,私自使用其它辅导材料。 | III |
注:
1.教育教学管理、教育教学保障等其他方面未尽事宜,由于出现工作失误直接影响教育教学的,按我校有关部门制定的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执行,此处不再单列。
2.上述未列出可能会出现的教育教学非正常情况,可根据具体情况由校行政相关部门确定并参照上述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四、附则
1. 本办法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校本教研制度
建立与新课程改革与实践相适应的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是当前学校发展和教师成长的现实要求与紧迫任务,也是深化教学改革的方向和重点。校本教研是促进学校发展、教师成长、教育教学改革的新的抓手、新的生长点,是课程改革持续深化发展的内在推动力。为加强和改进学校教研工作,提高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发挥教科研工作在推进课程改革中的作用,特制定基于我校的校本教研制度。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以新课程基本理念为导向,改进和加强教研工作。立足学校,以教师为研究的主体,以解决学校在课程改革和实施中所面对的各种具体问题为对象,以促进学生健康、主动的发展和教师专业化成长为宗旨,以建立研训一体化校本教研机制为保障,推动课程改革目标的全面落实。
二、基本目标
1.学校具备研究的能力,形成自我发展、自我提升、自我创新、自我超越的内在机制,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学习化、研究化组织。
2.着眼于学校文化的建构,创设具有民主、平等、开放、创新的学校教研文化,全面提升办学品位,形成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内在机制。
3.重建教师的职业生活方式,建立一种教育、教学、研究、学习一体的新型职业生活方式,使教师工作具有不可替代的专业意义,具有获得持续有效专业发展的功能。
三、基本策略
1.自我反思的策略。
养成独立思考和反思的习惯,对自身的教育教学实践保持一种批判反省的态度,不断澄清、质疑自身教育教学惯例行为背后的预设、信念、思维模式和教育教学行为方式,开启新的视野,倾听内在的心声,激发对教育生活意义的追寻与感悟。
经验+反思=成长
经验性教学→反思性教学
2.同伴互助的策略。
校本研究强调教师在自我反思的同时,开放自己,加强教师之间的专业切磋、协调和合作,共同分享经验和智慧,互相学习,彼此支持,共同成长。通过同伴互助,防止和克服教师各自为战和孤立无援的现象,形成一个协助、互动、分享、发展的优秀教师群体和优秀教师团队。
3.理论学习(读书)和专业引领相结合的策略。
全面系统地学习与新课程相关的教育教学理论和学科专业理论,用更广阔的视野来思考和实践新课程,用更深厚的文化底蕴来支持教育教学,用更完善的人格魅力去熏陶和感染学生。
专业引领采取学术专题报告、理论学习辅导讲座、教学现场指导以及教育教学专业咨询等形式,搭建中学与大学、科研院所合作的平台,聘请大学和科研院所的专家指导和引领我校教科研的发展和教师的专业成长。
四、组织管理
教研工作在校长室领导下,教师发展处、课程和教学处、学生发展处共同负责实施,以教研组、备课组为基本单位,由全体教师共同参与,形成四级教研网络。
五、基本要求
(一)职能部门教研工作制度
1.在校长室领导下,全面制定学校校本教研制度与计划,发动全体教师参与校本教研,督促和评价校本教研。
2.带头学习教研理论并参与教学研究,举办专题讲座,指导各部门开展校本教研,校长每月坚持深入课堂,中层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0节,并坚持参加学科组的教研活动,成为教师真诚的同伴和专业引领的力量之一。
3.定期举办讲座,开展理论学习和信息交流。
4.组织教师外出学习,支持优秀教师参加高层次进修,做好骨干教师的选送和培训工作。组织全体教师分期分批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同时制定学校的培训方案,努力做好校本培训工作及教师的自我学习培训。
5.根据新课程要求及教学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形成学校的教科研课题,并逐级落实。
6.指导全体教师学习教育理论,介绍优秀学校和教师的成功经验,做好本校教育教学实践成果的经验总结工作。
7.负责全校的教研管理工作,加强对学校教师的教研指导和管理,组织各级课题的论证、申报工作,加强课题研究的过程管理。
8.按时检查各项教研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总结。
9.充分挖掘校内教育资源,整合各部门教研力量,形成教学、科研、培训为一体的校本教研机制。
(二)教研组教研工作制度
教研组是学校落实教学工作,开展教学研究和提高教师业务水平的重要组织之一。教研组长应在教师发展处和课程与教学处领导下负责组织领导本学科有关教学研究的全部工作。主要工作:
1.组织和开展每周一次的学科教研活动,包括开课、听课和评课活动,做好签到和会议记录。
2.组织教师学习本学科课程标准、教学要求和考试说明,明确本学科的目的、任务,讨论并确定各年级教学要求,制定学期教研组计划。组织领导各备课组制定学期教科研计划。教学研讨活动的内容做到主题化、专题化和系列化。每一次研讨都有明确的主题、主讲,事先做好充分的准备,研讨中全体教师充分参与、全员参与。
3.组织开展教学常规活动,实现备课、上课、作业布置和批改、课外辅导、教学评价(考试)、研究性学习等基本教学环节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4.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根据教学实际,围绕学校教科研总体规划确定教研组、备课组和个人每学期的研究课题,有计划地开展理论学习、组织教学研讨活动,及时总结教学成果,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反思及案例分析等。
5.组织管理本学科教师的教学工作,协助备课组长开展工作。
6.做好以老带新工作,充分发挥老教师传帮带作用,落实师徒结对工作,加速新教师和青年教师的培养,要求有计划、有总结,定期听课指导。
7.协助主管部门做好本学科教辅资料的设计或选定工作,提高练习、测试的质量。定期向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提交教辅资料分析评价材料。
8.教研组长要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和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三)备课组长教研工作制度
备课组长在教研组长领导下,负责年级备课和教学研究工作,努力提高本年级学科的教学质量。主要工作:
1.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课程标准、教学要求,钻研教材,研究教法和学法,贯彻执行教研组计划。
2.按照学校工作计划和教研组教学工作计划,拟定本年级学期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备课组教师在个人独立备课的基础上进行集体备课。每周至少集体备课一次。共同研究:①单元、章、节、课时的目的和要求;②重点、难点、疑点、关键点;③作业或练习;④教学过程的组织和教学方法的选择。要求备课组:统一教学进度,统一作业布置,统一考试。
4.组织指导本年级教师参加听课、评课等各项教科研活动。
5.做好学科的复习、拟题、考试、评卷、成绩统计和质量分析工作。
6.认真组织开展课题研究活动,以教科研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四)教师教研工作制度
教师是校本教研工作的承受者和受益者,是开展教研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教师必须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1.积极参加学校、教研组、备课组组织的校本培训活动,服从工作安排,主动承担相应的教育教学任务和研训任务。
2.自主学习教育教学理论,认真学习和研究课程标准、教学要求、考试说明,钻研教材和其他教学资料,研究学情,研究教法和学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3.认真参加听课、说课、评课等教科研活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4.主动规划教师专业发展。
5.在教学实践的同时,每学期要坚持完成“五个一”工作:主持或参与一个课题的研究,开一节公开课(或示范课、观摩课、研究课),在本组围绕一个教学研究专题作一次主讲;设计一份重要考试的试卷,写一篇教育教学反思(案例、论文)。
教育发展基金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基金宗旨:汇聚社会爱心捐赠,支持和推动江苏省华罗庚中学教育发展。本基金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社会公益事业服务。
第二条 本基金在金坛区教育局总账户下设立专项账户,执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基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遵照本章程规定,接受教育局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及全校教职工的监督。
第二章 基金来源
第四条 基金来源包括:江苏金坛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每年捐赠人民币100万元,其中每年拿出50万元左右用于当年奖励师生;江苏金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每年捐赠人民币70万元;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捐赠人民币40万元;江苏常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捐赠人民币30万元;其他企业及企业家的捐赠。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基金由江苏省华罗庚中学教育发展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为“基金理事会”)进行管理。基金理事会由江苏省华罗庚中学教代会(工会)、办公室、会计室、校长室、捐赠企业企业家代表等员组成。
第六条 基金理事会的职责是:
(一)接受各种赞助、捐赠;
(二)管理基金;
(三)对章程进行修订、解释;
(四)对涉及基金管理使用的重大事项做出决定,公布相关情况,做好相关资料的管理和归档工作。
第四章 基金使用
第七条 基金使用途径:
根据实际需要颁发高考奖、教育教学质量奖、教科研成果奖、学校重大活动补贴等。
第八条 基金使用程序:
(一)定期考核
符合本章程基金使用条件的项目应有学校组织的定期考核审核结果。
(二)公开发放
基金发放应该在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确认符合发放条件和标准,并确定发放金额后公开发放。
(三)建立档案
基金发放的全程资料应及时建档保存。
第五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章程经江苏省华罗庚中学教育发展基金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附:
1. 江苏省华罗庚中学教育发展基金理事会名单
2. 奖励细则
2018-2019学年项目化管理统计表
一、党政办公室
序号 | 项目内容 | 项目责任人 | 校级负责人 | 备注 |
1 | 起草学校计划总结 | 马爱华 | 谭瑞军 | |
2 | 制度建设 | 谭瑞军 | ||
3 | 《华中通讯》 | 谭瑞军 | ||
4 | 公文起草 | 谭瑞军 | ||
5 | 绩效考核 | 谭瑞军 | ||
6 | 校际交流 | 谭瑞军 | ||
7 | 信访工作 | 谭瑞军 | ||
8 | 行政会记录 | 谭瑞军 | ||
9 | 校园文化 | 林静 | ||
10 | 年级部考评 | 林静 | ||
11 | 党务工作(组织建设等) | 李雅琴 | 谭瑞军 | |
12 | 党总支日常工作 | 林静 | ||
13 | 国旗下讲话审稿 | 杨罡 | ||
14 | 新闻宣传、网站、《江南》、对外信息发布 | 林静 | ||
15 | 文明单位创建 | 谭瑞军 | ||
16 | 印章(总支)管理 | 谭瑞军 | ||
17 | 印章(校印)管理 | 吴杨
| 谭瑞军 | |
18 | 人事关系办理 | 谭瑞军 | ||
19 | 档案、年度考核 | 谭瑞军 | ||
20 | 会务安排 | 谭瑞军 | ||
21 | 公文流转 | 谭瑞军 | ||
22 | 请假、差旅、校车 | 谭瑞军 | ||
23 | 图书馆 | 林厚从 | ||
24 | 国际理解教育 | 刘霞 | 谭瑞军 | |
25 | 学校经费预算、决算 | 李凤琴 | 谭瑞军 |
二、学生发展处
序号号 | 项目内容 | 项目责任人 | 校级负责人 | 备注 |
1 | 德育计划与总结 | 杨继友 | 杨罡 | |
2 | 军训和社会实践 | 杨罡 | ||
3 | 德育会议 | 杨罡 | ||
4 | 学生常规教育 | 杨罡 | ||
5 | 学生社团活动 | 杨罡 | ||
6 | 安全与法制教育 | 孙文庆 | 杨罡 | |
7 | 德育基地建设 | 杨罡 | ||
8 | 学生心理素质教育 | 杨罡 | ||
9 | 劳动实践 | 王志刚 | 杨罡 | |
10 | 校内外助学和家委会工作 | 杨罡 | ||
11 | 寄宿生管理 | 杨罡 | ||
12 | 德育科研 | 杨罡 | ||
13 | 班级文化建设 | 曾阳 | 杨罡 | |
14 | 主题教育(班团活动、黑板报、德育公开课) | 杨罡 | ||
15 | 课间操、文体活动、眼保健操检查评比 | 杨罡 | ||
16 | 升旗仪式 | 杨罡 |
三、课程教学处
序号 | 项目内容 | 项目责任人 | 校级负责人 | 备注 |
1 | 教学计划与总结 | 丁新华
| 林厚从 高志华 | |
2 | 学籍管理、高考报名工作 | 林厚从 高志华 | ||
3 | 学案编制、作业检查 | 林厚从 高志华 | ||
4 | 信息宣传 | 林厚从 高志华 | ||
5 | 课务安排 | 储文海
| 林厚从 高志华 | |
6 | 竞赛辅导及拔尖人才培养 | 林厚从 高志华 | ||
7 | 课程基地、实验室、综合实践、科技创新 | 林厚从 高志华 | ||
8 | 工作量统计、核算 | 唐柯
| 林厚从 高志华 | |
9 | 考试安排 | 林厚从 高志华 | ||
10 | 备课组考评 | 林厚从 高志华 | ||
11 | 资料征订 | 林厚从 高志华 | ||
12 | 课程管理(课程规划、校本课程) | 林厚从 高志华 |
四、教师发展处
序号 | 项目内容 | 项目责任人 | 校级负责人 | 备注 |
1 | 教科研规划与总结 | 徐小明 | 林厚从 高志华 | |
2 | 教师专业发展考评、师资队伍建设 | 林厚从 高志华 | ||
3 | 教师培训 | 黄光明 | 林厚从 高志华 | |
4 | 教研活动 | 林厚从 高志华 | ||
5 | 校际交流 | 林厚从 高志华 | ||
6 | 学科建设、教研组考评 | 徐兵强 | 林厚从 高志华 | |
7 | 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教育沙龙、《求真苑》) | 林厚从 高志华 | ||
8 | 信息宣传 | 林厚从 高志华 |
五、后勤服务处
序号 | 项目内容 | 项目责任人 | 校级负责人 | 备注 |
1 | 后勤服务计划与总结 | 钱亮
| 高志华 林厚从 | |
2 |
工勤人员培训
| 高志华 林厚从 | ||
3 | 校产校具管理、物品采购与保管 | 高志华 林厚从 | ||
4 | 新校区建设 | 高志华 林厚从 | ||
5 | 饮食服务 | 王建漳 | 高志华 林厚从 | |
6 | 公务接待 | 高志华 林厚从 | ||
7 | 教育技术装备与网络管理 | 高志华 林厚从 | ||
8 | 后勤工作人员考核 | 高志华 林厚从 | ||
9 | 学校卫生与绿化管理 | 席国金 | 高志华 林厚从 | |
10 | 日常维修与体育设施管理 | 高志华 林厚从 | ||
11 | 考场布置与会务保障 | 高志华 林厚从 | ||
12 | 宿舍管理 | 杨罡 | ||
13 | 水电、消防、避雷与校园安全检查 | 高志华 林厚从 |
六、工会
序号 | 项目内容 | 项目责任人 | 校级负责人 | 备注 |
1 | 工会计划与总结 | 王怀宇 | 林静 | |
2 | 职工体检 | 林静 | ||
3 | 办公室文化建设 | 林静 | ||
4 | 校务公开 | 林静 | ||
5 | 教代会会务工作 | 林静 | ||
6 | 教职工文体活动 | 王卫平 | 林静 | |
7 | 困难教职工申报、慰问工作 | 林静 |
七、团委
序号 | 项目内容 | 项目责任人 | 校级负责人 | 备注 |
1 | 学生社会实践 | 严洁
| 林静 | |
2 | 团委例会 | 林静 | ||
3 | 团建工作 | 林静 | ||
4 | 学生会工作 | 林静 | ||
5 | 团费管理 | 张艳
| 林静 | |
6 | 宣传报道 | 王海舒 | 林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