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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举行第十三个“师德建设月”启动仪式暨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
发布时间:2020-09-18 作者:党政办公室 浏览量:3868次

为落实全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我校于2020年9月17日组织了第十三个“师德建设月”启动仪式暨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

会上传达了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启动了第十三个“师德建设月”活动和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集中学习了区纪委书记纪海平《在全区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明确了重点整治的七个方面的问题: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或通过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传播不当言论;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敷衍教学、不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或教育管理部门对发现的师德师风问题不处置不纠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讽刺、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索要、收受学生家长的财物,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擅自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组织、参与有偿补课,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经营,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任教,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或学生安全面临危险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和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

强化了区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的五条禁令:(一)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辅导并收取学生(家长)的现金、购物卡等;(二)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三)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四)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五)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其他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

传达了《金坛区教育系统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集中学习了专项整治的十三条重点内容,布置了会后学习任务和后期落实计划。

再次重申了《关于加强2020年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要求的 “六条红线”: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行使职权的吃请;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或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谋取不正当利益。

最后,谭瑞军校长强调了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并结合近期“让深度学习在课堂落地”的主题教研活动,指出学校教育要不断革新、与时俱进;教师要“自省、自信、自重”,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团结协作,树立华中教师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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