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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秋学期第十五周国旗下讲话:前世今生,宪法百年
发布时间:2020-12-07 作者:高二(3)班 王欣羽 浏览量:344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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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们同学们大家好,我是来自高二(3)班的王欣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前世今生,宪法百年》。

2020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

法者,天下之准绳也。最强之邦,由法善也。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

不了解中国近现代100多年以来艰难曲折、激荡发展的历史进程,就不可能真正认识和理解中国宪法。

下面,就让我们共同回顾我国宪法的前世今生,百年历史。

 

一·1911年,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废除了帝制,创立了中华民国,产生了第一部具有“宪法”性质的根本大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然而,限于历史条件,革命和约法未能从根本上改变国家和民族的悲惨命运,中国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历史任务还没有完成。

北洋政府时期,各种版本的宪法文件先后推出,各种政治势力反复博弈,“你方唱罢我登场”。但究其实质,他们都不过是想用宪法、宪政、立宪等名义笼络人心,以维护旧势力的反动统治,最终都逃脱不了失败的命运。

历史证明,在中国,照搬西方宪政制度模式是一条走不通的路。

 

二·新文化运动后,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斗争中,开始对人民民主政权的总章程进行探索,在局部地区取得了宝贵的实践经验。毛泽东同志的《新民主主义论》和《论人民民主专政》对未来全国性政权体制的建设提出了基本构想。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共同纲领》。它是新中国第一部建国纲领和建设蓝图,是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人民大宪章,在新中国历史上具有重要地位。1954年,在《共同纲领》的基础上,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上通过了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也就是五四宪法。

然而,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后期开始,由于指导思想上的左倾错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出现停滞、徘徊,文化大革命期间,宪法形同虚设。在“文革”后期,我国修改制定的七五宪法存在严重问题。粉碎“四人帮”之后,我国又三次修改宪法。“文革”期间,党和国家事业遭受巨大灾难,这一惨痛的教训我们不能忘怀。

 

四·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邓小平同志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

1982年12月,第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八二宪法。这是改革开放后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历史新时期中,对五四宪法和《共同纲领》的继承、完善和发展。

八二宪法公布施行后,全国人大又先后6次进行修改。值得一提的是,今年5月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行。另外,会议还通过了香港国安法的制定。相信在国安法的引领下,香港一定能够行稳致远,取得进一步发展。

改革开放40年来的历程充分证明,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时间越久远,事业越发展,我们就越加感受到宪法的力量。

 

宪法是社会的神经中枢,法律是社会的脉络经纬,当我们社会生命的血液在其中越能畅通无阻的流淌,中华民族就越有能力谱写气吞山河的历史新篇章。

七十载惊涛拍岸,九万里风鹏正举。天地大矣,前途辽矣;云帆直挂,沧海可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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