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苏省华罗庚中学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公告(长期)
根据《常州市金坛区优秀教育人才引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坛政办发〔2021〕20号)文件精神,2022年江苏省华罗庚中学将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5名(进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品行端正,有较强的管理水平和团结协作精神,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引进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2年江苏省华罗庚中学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岗位表》)。
(二)引进人才须为全国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优秀教师。
(三)具备高级中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该回避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报名时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具体条件
(一)名特优教师
1.具备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资格,或具有省特级教师荣誉称号,或是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年龄在48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50周岁。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教学功底深厚,教学风格鲜明,教学效果显著,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专业考核,成绩优秀;
(2)近五年,至少主持省级及以上重点课题1项,并通过结题鉴定;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不少于2篇或在国际知名刊物上发表不少于1篇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或者出版1本以上有价值的学术专著;
(3)省级基础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项目的主持人。
(二)学科竞赛教练
能胜任高中学科竞赛教学和创新人才培养课程教学,高中学习阶段获得数学、物理、化学学科竞赛省级一等奖以上且为C9联盟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或持有省级及以上竞赛教练证书且指导学生在数学、物理、化学学科竞赛获全国决赛铜牌及以上奖项的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有副高职称以上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1.本公告引进岗位为长期引进岗位,所有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引进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向主管部门报备后,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
2.报考人员将《2022年江苏省华罗庚中学公开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附件2)和相关证书、证明扫描件压缩在一个文件包里发hz1922@qq.com邮箱,文件包请以“姓名+教育高层次人才应聘”格式注明,江苏省华罗庚中学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引进人才不设开考比例。如有满足条件人员报名,即可根据需要组织考试,以引进单位通知为准。
2.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引进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方式及组织
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江苏省华罗庚中学将以电话或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考试。逾期未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一)资格复审
1.引进单位主管部门考试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个人履历、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代表其学术水平的论文、论著、获奖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3.资格审核合格,取得考试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程序
本次引进采用面试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考核时间和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背景、岗位适配性、逻辑思辨与沟通能力、职业道德及岗位认知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合格线为70分,不合格者取消课堂教学能力考核资格。
2.课堂教学能力考核。采用借班上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教学效果)、知识结构、语言表达等。课堂考核分值100分,合格线为80分。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按照面试成绩占40%、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
按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监督。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和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6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
被聘用的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30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试用期管理与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常州市金坛区优秀教育人才引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坛政办发〔2021〕20号)、《支持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实施细则》(坛办发〔2022〕5号)等文件精神,对聘用教育人才落实相关待遇,具体薪酬待遇由区教育局会同区人才办采用“一事一议”的办法确定。
八、咨询与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9-82884102 (江苏省华罗庚中学秦老师)
0519-82884105(江苏省华罗庚中学李老师)
0519-82821004(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19-82835373 (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政策法规科)
九、疫情防控
在引进人才组织实施过程中,相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严格落实,请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本公告由江苏省华罗庚中学负责解释